发布人:研究生院????发布时间:2018.07.02
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前,至少应取得以下两项与学位论文相关的成果:
1.在EI或S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:以华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、本人为第一作者(含主导师署名第一、本人署名第二);
2.获得国家(含国防)发明专利授权1项,或申请国际发明专利已完成国际阶段程序审查,进入国家阶段程序审查:以华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、本人为第一发明人(含主导师为第一发明人、本人为第二发明人);
3.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1项:获得国家级奖有个人获奖证书,或获得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5、或获得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3、或获得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1;
4.制订国际、国家、行业标准1部(含报批稿):国际、国家标准本人排名前5,行业标准本人排名前3;
5.出版学术专著1部:本人为第一作者;
6.负责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或课题1项,成果通过省部级及以上鉴定,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:本人排名前3。
修订后的规定适用于2018年9月1日后入学(即2018级开始)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,2018年9月1日前入学(即2017级及以前)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按入学时的规定执行,亦可按修订后的规定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