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校级海外名师讲授学分课程资助计划(每年5月和10月申报下一年度项目),资助港澳台地区专家或学者(知名大学教授或者副教授)讲授双语/全英学分课程。教学时间不少于5天15课时,交通费不超过0.5万元,教授1400元/课时,副教授1200元/课时。/io/_t93/2013/0625/c2101a50155/page.htm
2、校级海外名师讲授学分课程资助计划(“港澳与内地高校师生交流计划”即“万人计划”配套项目,每年6月和11月申报下一年项目),申请“万人计划”的老师可申报该配套项目,资助港澳台地区专家或学者(知名大学教授或者副教授)1-2万元不等。/io/_t93/2016/0902/c2101a125558/page.htm
3、校级海外学术大师来访资助计划(每年5月和10月,申报下一年项目),资助港澳台地区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权威奖项获得者、国家院士,或者重要国际学术组织和期刊的负责人,最高资助3万元/io/_t93/2013/0625/c2101a50158/page.htm
4、校级国(境)外专家来访资助计划(经费下拨各学院执行),首期经费根据学院的全职教师数量以预算方式下拨到学院业务费,此后每年经费额度根据学院的项目执行情况予以调整。考核的主要指标为三点:外专数量和水平(普通外专可参考5,000元/人的资助;学术大师可参考30,000元/人;学术大师一般指诺奖等国际权威奖项获得者、国际顶级期刊的主编、国家院士)、合作发表论文的情况、联合获批科研项目的情况。/io/_t93/2015/0325/c2101a50164/page.htm
5、校级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知名专家短期讲学资助计划(研究生院公务通知),资助讲学时间不少于5个单元(1单元时间=4个学时),最大资助额度为2万元/人。/io/_t93/2014/1229/c2101a50163/page.htm